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
学科门类:管理学
一级学科代码:120100 一级学科名称:管理科学与工程
一、学科简介
管理科学与工程是综合运用系统科学、管理科学、数学、经济和行为科学及工程方法,结合信息技术研究解决社会、经济、工程等方面的管理问题的一门学科,是我国管理学门类中唯一按一级学科招生的学科,覆盖面广。经过长期的发展,形成了“工业工程与物流工程”、“环境与资源管理”、“质量管理与应用统计”、“金融管理与金融工程”等较为稳定的研究方向。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,现有专业教师16人,其中教授5名,副教授7名,50%以上具有博士学位,学历背景和年龄结构搭配合理;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、省部级项目10多项,在国内外本领域重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80多篇,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10余部。我校自2006年获得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位授予权以来,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目标管理和培养,学生在完成学业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,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。
二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,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创新意识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,具有比较全面专业素养、良好知识结构、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创新能力,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高层次管理人才。通过系统的理论教学、实践的亲身参与、具体的课题研究,使本专业硕士生牢固掌握管理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知识,熟练掌握专业方向领域的管理方法和技术,能独立探索和协作研究管理问题,熟练地听说读写译一门以上的外语。毕业的研究生面向政府机关、大中型企业、高等院校与科研单位等。
本专业的硕士生应具备以下能力:
1.系统掌握管理基础理论,具有扎实的管理理论基础;
2.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,具备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;
3.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不断提高的学习能力;
4.具备独立承担与专业研究相关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的能力;
5.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,具备较强的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。
三、研究方向
“管理科学与工程”是管理学门类中的一级学科。管理科学与工程侧重于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和管理理念,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中的管理方法和手段,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活动的质量和水平,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。
本专业设置研究方向有:
1.工业工程与物流工程
利用物流工程理论,对制造物流系统、商业物流系统、社会物流系统以及军事物流系统等进行规划、分析、优化、评价,通过物流信息系统的建设以及新的物流管理理念、技术、设备的开发和应用等方面进行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。本学科领域包括物流系统分析与规划、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和物流系统自动化技术研究。利用管理理论和工程技术,研究企业系统规划设计和运行管理,通过现代工业工程的理论、方法和手段,实现系统中的人、物料、设备、信息、环境等因素合理配置,优化运行,提高企业的生产率和营运效率。
2.环境与资源管理
培养学生成为掌握现代人口、资源与环境经济理论知识和技术方法,具备一定组织、协调和决策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。研究生态防灾信息共享机制、预警决策机制及生态环境灾害预测预报系统,研究资源集约利用与优化开发,研究资源保护和污染控制理论及技术;研究环境、经济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问题。本专业以环境科学理论和方法为基础,以解决我国重大的环境问题为切入点,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,为相关政府部门环境保护规划、生态规划、能源节约规划与能源管理、环境管理研究与咨询、环境政策分析、评估研究与咨询、环境影响评价等提供科学支撑。
3、预测、决策理论与方法
4.金融管理与金融工程
金融管理与金融工程是金融与数学、信息技术和工程科学结合的交叉学科,是现代社会金融领域中先进的学科方向。它将复杂的数理、计算机及系统工程技术全面导入金融领域,强调利用工程化手段(金融建模、网络图解、仿真模拟)来解决实际金融问题,包括金融产品设计和定价、交易策略设计、金融数据挖掘和金融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。该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为全面的金融理论、数学和计算机知识、掌握熟练的金融工程技能的创新型国际化高级人才。
四、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
五、学习年限
实行3年学制。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3.5年。
六、学分要求
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至少修满32学分,包括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。各类课程要求为公共课6学分,学位课11学分、学术报告2学分,教学实践1学分,专业英语1学分,选修课根据总学分确定。合计达到32学分及以上。
七、培养方式
参见《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》之“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”。
八、考核方式及要求
课程、教学实践和学术论文等环节考核分为考试、考查和答辩等形式,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。具体参见《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》之“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”。
九、优选机制
参见《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》之“江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”。
十、学位论文要求
1、参见《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》之“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”“江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”“江南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”“江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格式规定”“江南大学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”“江南大学对抽检评议有不合格意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”
2、参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条例。
十一、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
1、参见《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》之“江南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”。
2、参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条例。
该方案从级研究生开始执行,解释权属学院。